各班級:
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根據湖北省教育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鄂教助〔2020〕1号)和《永利集团3044am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細則(試行)》(湖師學〔2020〕14号)相關文件精神,請各學院認真做好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排查及認定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排查
(一)排查範圍: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含專升本學生)
(二)排查對象:
1、經扶貧部門确認的脫貧家庭學生;
2、經民政部門确認的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
3、經民政部門确認的特困供養學生;
4、經民政部門确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5、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确認的烈士子女;
6、經殘聯部門确認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7、經殘聯部門确認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
8、經民政部門确認的邊緣易緻貧家庭學生;
9、經民政部門确認的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緻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學生;
10、經民政部門确認的低保家庭學生;
11、經民政部門确認的低保邊緣家庭學生;
12、經民政部門确認的支出型困難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
13、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工作要求:各學院要組織領導、輔導員、班主任深入學生宿舍,對本學院、本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摸底排查,關注學生的生活、學習情況。班主任要通過家訪、寝室走訪、班幹部談話、寝室長談話、學生黨員談話等多種途徑,掌握每個學生的經濟情況(包括家庭經濟狀況、日常消費情況、勤工儉學、校外兼職情況等),建立或更新學生基本情況台賬(台賬模闆見附件3《永利集团3044am學生基本情況台賬》)。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一)入庫時間:2023-2024學年度
(二)入庫對象:我院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三)認定等級:
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按“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等級進行認定。
(四)認定依據: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應考慮家庭經濟狀況、特殊群體政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家庭突發狀況、學生消費情況、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的狀況等因素。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1、經扶貧部門确認的脫貧家庭學生;
2、經民政部門确認的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
3、經民政部門确認的特困供養學生;
4、經民政部門确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5、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确認的烈士子女;
6、經殘聯部門确認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
7、經殘聯部門确認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
8、經民政部門确認的邊緣易緻貧家庭學生;
9、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緻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學生;
10、經民政部門确認的低保家庭學生;
11、經民政部門确認的低保邊緣家庭學生;
12、經民政部門确認的支出型困難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
13、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五)否決條件。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被評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到相關違紀處分,處分未解除者;
2、有經常吸煙或酗酒等不良習氣,屢教不改者;
3、節假日經常自費外出旅遊者;
4、無故在校外租房住宿者;
5、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健身房、美容院者;
6、自購高檔電子産品、高檔衣物、化妝品者;
7、有其他高消費行為或奢侈消費行為者;
8、由于家庭建房、購房、經商、投資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者。
(六)認定程序
1、提前告知:各學院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向學生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并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2、個人申請:經與“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的信息進行比對确認,認定依據中1至12類學生名單已經确定,見附件4:2020-2023級1-12類困難學生名單(資助系統匹配)。第十三類學生和不在名單内的1-12類學生需提供經相關部門核發的證件複印件,學院和班級要嚴格進行核實。(下發的十二類學生名單不可直接發到班級群,要注意保護學生隐私,注意删除身份證号、生源地、電話号碼、困難類型等字段)1至12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院向學生逐一發放《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确認表》(簡稱《确認表》,見附件5),并指導填寫。第13類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生本人自願提出資助申請,填寫《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簡稱《申請表》,見附件6),由學生本人對《申請表》中所填寫家庭相關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學生可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班級和學院要通過電話訪談、信函索證、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查。
所有申請的學生都要填寫附件7:《永利集团3044am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量化表》。
線上申請:學生登陸“永利集团3044am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電腦端(http://ehall.hbnu.edu.cn),通過“專題推薦-困難生”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并上傳相關證件或者佐證材料後(附件4:2020-2023級1-12類困難學生名單(資助系統匹配)内的學生不必提交證明材料),提交申請。注意:所有通過班級評定認定為困難生的學生務必按時在學校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困難生”模塊進行申請,未及時申請的視為放棄。
3、學校認定:
(1)各班要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由班主任擔任組長、不少于班級總人數15%的非申請貧困生的學生代表為組員。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确認表》或《申請表》及附件7:《永利集团3044am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量化表》等有關材料開展民主評議。可采取信息比對、家訪、個别訪談、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多種方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初步提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認定檔次,評議結果需在全班範圍内進行公示,接受全體學生監督。公示無異議後由班級全體學生在班級《學生資助班級民主評議記錄及公示意見書》(附件8)上簽字确認。
(2)班主任登陸“永利集团3044am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電腦端,通過“專題推薦-困難生”,審核學生上傳的證明材料,根據班級評議認定結果填寫評議等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審核為“通過”,如遇材料不合格需返回學生重新提交的請點擊“退回”,隻有未被認定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才能選擇“不通過”,同時提交《确認表》或《申請表》紙質版、學生佐證材料紙質版、《學生資助班級民主評議記錄及公示意見書》(附件8)掃描件和電子版《永利集团3044am2023-2024年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附件9)至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注意:十二類學生必須全部入庫,除非學院跟學生談話後學生依然堅持放棄,此類學生要手寫自行放棄入庫放棄申請國家助學金的說明。
(3)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小組,由院行政助理、學工負責人陳兮為組長,黃新望、王昭涵、孫健平、肖波、江波、劉晨、羅錦夫、任小聰、楊青勝、李中、胡非、周武、康玉紅、李濤、陳永明、艾青、程伶俐、朱軍、吳博、李銳、萬裡光、馮喆、顔樂、李維、付建偉為組員,全面負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學院根據班級提交的材料進行複核及公示。登陸“永利集团3044am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電腦端,通過“專題推薦-困難生”,由輔導員和副書記将學院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逐級審核為“通過”。各學院認定工作組審核通過後,将《學生資助班級民主評議記錄及公示意見書》(附件8)掃描件和電子版《永利集团3044am2023-2024學年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附件9)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核準各學院學生名單及認定檔次。
4、結果公示:班級評議小組、學院認定工作組和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将各自認定學生名單和檔次在适當範圍内,以适當方式公示,班級公示1個工作日,學院公示3個工作日,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及時撤銷公示信息。班級評定結果公示時隻能公示學生姓名、學号、評定困難類型的字段。學校學生工作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彙總各學院認定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各級認定機構在公示期間,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提出質疑。認定機構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如對當前認定機構的答複仍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向上一級認定機構提請複議。上級認定機構應在接到複議提請的3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如情況屬實,應做出調整。
5、建檔備案: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将認定結果,連同《确
認表》或《申請表》等材料一并建檔,并按要求将認定結果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
6、取消認定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取消認定資格: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2)違反學校規章制度,且屢教不改的;
(3)隐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承諾内容與事實嚴重不符的;
(4)學生日常消費明顯高出本校學生整體水平,經常使用高檔奢侈品或者進行高消費的;
(5)其他不符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形的。
根據《永利集团3044am家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試行)》(湖師學〔2017〕20号)第三章第十二條相關規定,困難生認定工作中隐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承諾内容與事實嚴重不符的,一經查實将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關學年貧困學生資助工作全局,是學生申請校内外各類獎助學金等資助項目的主要依據,各學院要高度重視,精心布置,加強指導和檢查,确保認定工作有序、有效。
2.加強學習,規範程序。學院要加強資助政策宣傳,組織召開班主任會議、專題班會,學習和傳達資助工作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對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要加強指導,确保認定精準、程序規範、材料齊備。
3.強化監督,嚴格紀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涉及學生切身權益,各學院開展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暢通投訴渠道,對參與工作的師生要進一步嚴明紀律,對工作過程要強化監督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如有違規、違紀行為,學校将按相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4.注意時效,穩步推進。系統向學院開放時間為10月18日-10月22日。學院應結合工作實際,盡早布置落實。如有疑問,可咨詢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相關材料收集
以下材料請于10月11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學工辦(24212),涉及到電子版的文件發至郵箱869846991@qq.com:。
紙質版:
1.學生提交的相關證明複印件
2.附件5:《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确認表》
3.附件6:《湖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4.附件7:永利集团3044am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量化表
電子版:
5.附件3:《永利集团3044am學生基本情況台賬》
6.學院2023-2024學年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公示表
7.班級公示内容電子照片
8.附件9:《永利集团3044am2023-2024年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
電子版、紙質版:
9.附件8:《學生資助班級民主評議記錄及公示意見書》(掃描件)
10.附件10: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班級複核記錄表(掃描件)
11.附件11:經濟困難學生信息庫班級評定情況總結(掃描件)
電氣學院關于做好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1).rar
永利集团3044am學工辦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