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各班:
為深入推進我校學風建設,充分發揮榜樣示範引領作用,根據《永利集团3044am2022年學風建設活動實施方案》總體安排,經研究決定,學校将開展2021-2022學年“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優良學風寝室”和“學習标兵”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十大學習标兵”“優良學風寝室”“學習标兵”評選主要面向2021、2020、2019三個年級。
以上參評相關榮譽計算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
二、評選标準
(一)“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評選标準
1.原則上2021-2022學年度被評為“優秀班集體”、“優秀班長”;
2.在班級建設、學風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特色建設等方面成績突出,在全校具有一定示範作用;
3.獲得過此項榮譽的班級和個人不建議參評。
4.近一年來班級學生發生過網絡詐騙或其他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參評資格。
(二)“優良學風寝室”“學習标兵”評選标準
必須嚴格堅持标準,甯缺勿濫。要突出“優良學風寝室”“學習标兵”的典型示範作用,具體評選條件見附件1-2。評選條件是參評的寝室、個人應達到的基本條件,在具體推薦選拔時應堅持擇優原則。
三、評選程序
(一)“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評選程序
1.學院推選。各學院在前期評選出的2021-2022學年優秀班集體、優秀班長基礎上,推選一個班級參加校級“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評選。
2.學校評選。學生工作部對各學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後,組織評選,确定最終名單并進行公示。經審查公示,如有不符合條件的,直接取消評選資格。
3.表彰獎勵。被評為“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的班級和個人,将發文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優良學風寝室”“十大學習标兵”“學習标兵”評選程序
1.學院初評。“優良學風寝室”“學習标兵”由各學院根據學校分配名額組織初評,我院“優良學風寝室”推薦人數為4名,“學習标兵”推薦人數為5名,在本學院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生工作部(處)。同時,推選一名學習标兵候選人參加校級“十大學習标兵”評選。
2.學校複審。學生工作部(處)對各學院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後,組織複評,确定最終名單并進行公示。經審查公示,如有不符合條件的,直接取消評選資格,不再遞補。
3.表彰獎勵。學校将對“優良學風寝室”和“學習标兵”發文表彰。後期将進一步從中遴選“十大學習标兵”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四、評選小組
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輔導員、班主任為成員的評審小組,将根據評選通知要求,嚴格評審程序,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對申報的集體(個人)進行綜合考評,擇優推薦至學校審定。
評選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陳江華
組員:任小聰、黃新望、陳兮、張琪、何苗、汪玲彥、于俊、肖波、江波、劉晨、羅錦夫、胡非、周武、康玉紅
五、材料報送
(一)“十佳班集體”“十佳班長”評選材料
有意向參評且符合評選标準的班級,由班長填報“十佳班集體”評選一覽表電子檔(見Excel表),并按照要求填寫“十佳班集體”推薦事迹材料(字數1500字左右,統一以标題華文中宋二号、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行距28磅格式),“十佳班集體”推薦班級的班長為“十佳班長”。相關電子材料請于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發學工辦郵箱(dqxg@hbnu.edu.cn)。
(二)“優良學風寝室”“學習标兵”評選
有意向參評且滿足附件2的寝室,由寝室長填報“優良學風寝室”申報表(附件5),有意向參評且滿足附件1的個人,自行填寫“學習标兵”申報表(附件4),相關材料填寫核對無誤後交班級負責人彙總,由班級負責人填寫申報彙總表(附件6),由班級負責人統一打包發學工辦郵箱(dqxg@hbnu.edu.cn)。材料提交時間截止為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過期将不在受理。
材料報送要嚴格安排要求進行填寫,時間緊,任務重,沒有時間進行反複修改的餘地,請相關參選人認真對待,并在發郵箱的時候注明參評項目。
永利集团3044am學生工作辦公室
2022年10月18日